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对标全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教育现代化这一目标,突出狠抓落实、严格管理两个主题,夯实党的建设、安全稳定、教师队伍建设三个基础,强化改革创新、对外开放、依法治教、教育信息化四个驱动,推进立德树人成效、基础教育公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质量、教育治理能力水平五个提升,加快推进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教育干部培训,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抓好厅党组和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贯彻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政治意识,全面加强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落实关于加强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将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研究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指导标准》。继续推进党委书记选派工作向民办高职(专科)院校延伸,进一步深化拓展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党建“1+1”对口帮扶工作。配齐配强高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队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加强场地和设施建设。推进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召开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会议,举办民办高校党务工作者培训班。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山东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全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高校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和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机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干部师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成效。加强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以及海洋文化传承弘扬工程,丰富教育载体,抓好重要节点、重大历史现实题材教育活动。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积极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4.加强高校干部和统战工作。进一步推动高校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书记、校长经常性沟通机制,推动党委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完善干部培训机制,提升培训精细化水平。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高等学校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加大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高校处级干部宏观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进入常委会(党委会)工作。加强高校统战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督导省属高校单独设置统战部。落实“统战工作目标责任制”,将高校统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举办党外知识分子理论读书班。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谈话。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让教育系统干部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排头兵。
6.加强机关建设。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确保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实现年度创建目标。落实“三定方案”,明确处室、单位职责权限。组织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换届。以机关党建质量、支部组织功能、良好作风形象、文明创建标准“四个提升”为目标,抓好党支部梯级创建。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7.加强改革统筹谋划。出台《山东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改进教育评价机制,开展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争取年内出台《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评价办法(试行)》。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开展政策文件全面排查,理出改革清单,增强政策文件的耦合性。改进调查研究,对年度调研工作及成果进行总体评议。开展“一次办好”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开展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改革、职业教育内部贯通体制机制改革、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等4项重点改革项目试点。
8.继续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研究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改进教育评价指挥棒。开齐开足课程,坚持“零起点”教学,出台幼小衔接指导意见。完善支持政策,指导中小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研制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加强课程、实施和评价机制建设,加强劳动实践教育。推进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推进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推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内涵发展。规范校内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深化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推进家长学校、家长课程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家校共育万名种子教师培育工程”,提升家校共育水平。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指导和引领。
9.巩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争创山东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省地共建若干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青岛市、潍坊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改革试点、“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推进教学与课程改革计划,实施课程改革攻坚战,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优化教学用书选用机制,制定《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用书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教材质量。推进“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健全质量与标准监控机制,持续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承担国家“十百千”产教融合试点。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遴选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建设一批省级骨干职教集团,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重点培育16所优质高职院校、50个左右专业(群)。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研究探索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基础的职业院校排名机制,立项100个左右品牌专业(群)。深度合作德国职业教育,支持职业院校与德国职业院校开展一对一合作。推进青年技能名师建设计划和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认定计划。健全职业院校各类技能大赛制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举办山东职业教育国际论坛,支持建设墨子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10.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在我省筹建康复大学和山东能源高等研究院、世界儒学中心等相关工作。制定实施《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计划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启动“双十”高校重点建设工程,遴选支持20所左右高水平省属高校。推进省部共建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作,推动省部共建、校地共建省属高校工作。积极推进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制定实施我省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推进协同育人。启动实施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工作。组织“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培训。评选第十届本科高校教学名师。修订《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规范》。全面加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重点投入补足短板,提升立项建设高校综合竞争力,确保我省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在2019年底达到国家申请基本条件。积极支持省属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逐步扩大规模。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立项培育,遴选100个左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加强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的管理服务。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水平。设立山东省高校“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四大技术”攻关重点研发项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专项项目。实施“山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就业教育,组织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扎实推进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转型升级,引导师范类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11.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宣传解读工作。统筹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攻坚任务,稳步扩大和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规范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招生计划宏观调控机制,指导学校明确发展目标和办学规模。拓展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参与我省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规模,扩大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校覆盖面和招生规模,扩大实施农村和贫困家庭学生招生专项计划,统筹扩大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研究制定新一轮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科学调整并细化春季高考专业类目,研究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国家、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等级与技能测试成绩挂钩的赋分体系。优化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机制,建立优质本科高校参与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激励机制及责任机制。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建立健全考试招生监督与问责机制。
12.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人文交流工作。支持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提高外国文教专家资助标准,提升外国文教专家层次。探索改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金使用方式,鼓励高校开展资金配套试点。重点支持高校在理工农医及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建设相关学科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赴沿线国家开展办学、举办教育展。出台《山东省中等以下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实施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加强孔子学院(课堂)建设。举办第十四届孔子学院大会。
三、实施惠民重点工程,推动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13.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召开学前教育现场推进会,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做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大资源供给,2019年全省新建、改扩建2000所以上幼儿园,新增50万个幼儿学位。做好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3项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环境。
14.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继续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大班额化解和防控长效机制,不断扩充城镇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为2020年全面消除大班额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15.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加强随班就读(随园保教)支持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指导各市、县(市、区)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区域内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研制特殊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开展特殊教育质量测评工作。
16.大力发展民办继续教育。加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指导各市有序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创新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措施,探索开展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推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强化民办学校信用管理,推进民办高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省、市、县、街道四级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完善部门间协作和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办法,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推进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整体转型升级,建设山东开放大学体系。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加强对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的事中、事后监管。
17.加强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山东省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计划》,确保我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年度降低0.5个百分点。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地抽查复核。举办山东省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组),做好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备战工作。推动各市依托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建设体育专项特色学校。认定350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启动美育工作示范校和优秀艺术社团评选活动。加强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18.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组织实施教育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学生资助标准化体系,完善全省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兜住义务教育底线,完善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机制。深化高校对口认领省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工作,提升高校科技扶贫实效。支持引导职业院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技能培训,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协作机制,推动省内教育扶贫协作深入开展。
19.做好教育对口援助和民族教育工作。做好援疆、援藏、援青及援渝工作,不断改善受援地学校办学条件,发挥人才智力资源优势,加大支教送教力度,加强受援地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培训教师及管理人员,在受援地举办教育论坛、名师送教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做好内地民族班和对口支援喀什班、海北班的招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举办推进全省内地民族班混班教学混合住宿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活动,指导各地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四、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推动各地落实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社会投入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教育资金“蓄水池”。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教育经费更多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教育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出台山东省教育系统绩效评价办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待分配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周调度制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季通报制度。继续扩大学分制收费高校实施范围,启动高职院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提高师范类本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出台山东省高校公寓收费管理办法。深化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完成试点高校改革任务。
21.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四个自信”实践活动,认定、建设100个省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和50个省级师德涵养基地。支持中国教师博物馆建设。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幼儿师资培养基地建设,启动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计划,完善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招收5000名公费师范生,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深化“互联网+教师发展”工程,建好中小学校长北京基地等省外、国外优质教师培训基地。构建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实施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着力打造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升高校新入职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素质能力。用足用好编制政策,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优化城乡师资配置。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力度。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实施第二批乡村优秀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做好第35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22.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配合做好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开展对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继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指导市县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配合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2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进教育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任务,加快《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推进《山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与建设条例》调研论证,启动《山东省学校条例》《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条例》调研起草。建立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和立法信息联系点,增强专家支撑力,扩大社会参与度。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执法,推动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教育普法方式,讲好教育法治故事。制定依法治校标准体系,引领学校依法办学。启动新一轮高校章程修改核准工作。全面推进学生“法育工程”,继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增强宪法教育的仪式感与实效性,强化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24.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高地。积极实施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团队计划和泰山学者工程,面向省外、海外全职引进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扩增高层次人才规模。打造“青年学者泰山国际论坛”“泰山学术论坛”“泰山学者主题沙龙”3项高层次人才交流与科技合作精品活动,构筑学科融合、人才汇聚的学术高地,建立海内外高端人才常态化引进平台。组织实施青年人才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加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大的高素质青年后备人才,支持高校大力引进优秀青年博士,建设高校青年人才蓄水池。
25.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和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我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力度,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完成我省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和有声数据库山东库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动各项成果的开发利用。加强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好山东省方言文化采集及吟诵田野调查工作。
26.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切合时代脉搏,建立教育新闻舆论工作考核通报制度,完善全媒体背景下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策划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展示山东教育事业辉煌成就。充分发挥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社及厅(委)属媒体的作用,主动沟通各级各类媒体,讲好山东教育故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教育舆情回应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和作用,做大做强教育新媒体矩阵。强化“五公开”,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积极做好教育政务公开工作。
27.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应用、教学应用和教育大数据应用,实现各级教育应用、数据和用户的互通,教育管理、教学和服务的融合。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做好省政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重点完善省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学生入学、学校管理服务、师生教学支持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数据汇聚整合和分析应用能力,积极支持教育决策。完善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协作机制。推进与商汤科技教育合作项目。举办山东省智能教育大会。加强教育技术装备使用和管理,提高技术装备使用效益。
28.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法治化建设,督促指导做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制订《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修订完善《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通报制度,完善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校车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校园贷综合整治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做好敏感时期、节点的维稳应急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29.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厅(委)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党组织建设,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协助指导做好系统内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各级教育关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全省教育关工委工作持续健康创新发展。举办厅(委)离退休干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营造尊老敬老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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